各专业科室研究者/申办者:
为进一步减轻研究者/申办者负担,提升伦理审查效率,伦理委员会拟对GCP项目资料的递交方式进行优化更新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申办者发起的以产品注册为目的的注册临床试验(含药物、器械)。本次更新自2024年8月12日起正式实施。
二、递交方式
(一)资料准备
伦理递交资料模板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伦理委员会官网进行下载,网站地址/llwyh/,模板见官网“下载专区”栏。
(二)形式审查
1.初始审查/复审/修正案审查:研究者/申办者按要求准备好资料后,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,具体要求如下:
(1)邮箱地址:281104009@qq.com
(2)邮件发送要求:
①邮件主题:审查类型(如初始审查/复审/修正案审查)-研究科室-主要研究者-项目名称
②邮件正文内容(可复制以下表格):
项目名称 |
|
申办者 |
|
研究科室 |
|
主要研究者 |
|
联系人 |
|
联系人电话 |
|
其他需特殊说明的事项 |
|
③邮件附件:
a.多个附件请使用压缩包文件递交(压缩包命名须与邮件主题一致),文件需单独命名并标注序号(文件名及序号需与递交信中文件清单保持一致),不同文件不得合并扫描;
b.文件格式:递交信(含文件清单)与审查申请表请提交word版,其他文件pdf或word均可;
c.伦理委员会收到邮件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或电话将形式审查意见反馈给联系人,请注意关注邮件并保持电话畅通。
2.跟踪审查(研究进展报告/结题报告/暂停/终止研究报告):研究者/申办者按要求准备好资料后,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,具体要求如下:
(1)邮箱地址:407523260@qq.com;
(2)邮件发送要求同“1.初始审查/复审/修正案审查”部分。
3.其他材料:本通知未提及的其他材料递交要求不变。若有疑问,可先进行电话沟通。
(三)受理送审
资料通过形式审查后,将通知联系人打印纸质版资料,请联系人及时完成签字、盖章后将纸质版资料递交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,秘书接收到纸质版资料后将按照本中心SOP要求进行送审/中心伦理备案/备案。
三、联系方式
电话:68754035 办公室地址:教学楼二楼伦理委员会办公室
伦理委员会办公室
2024年8月12日